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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慈善组织认定
2021-03-29
近日,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被广东省民政厅依法认定为慈善组织,并换发了标注有“慈善组织”标识的新版法人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法律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获慈善组织认定是广东省民政厅及社会各界对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多年来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今后,基金会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业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基金会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提升筹资能力,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修改时间: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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