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2021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1-05-13

各二级单位:

为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发展,服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状况,现面向全校(不含附属医院)征集教育发展基金会2021年度资助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项目范围

改善教学研究及设施;资助教学研究、科技研究项目及专著出版;资助大学间国际合作项目的开展和国际学术交流会议;设立奖助学金;资助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各项活动;奖励在教学、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二)资助项目额度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50万元范围内,具体额度根据项目实际由基金会理事会审议决定。

(三)资助项目执行期限

1.本次征集的资助项目可以当年度(2021年)或跨年度执行,跨年度一般不超过2年;

2.各资助项目必须按项目预算执行,未执行完全的剩余款项由基金会收回。

二、申报资格

以各学院、中心、各管理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 2021 525日截止,以电子版接收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方式:填写项目申报表,发送电子版到任长报公文邮箱rcb2007@gzucm.edu.cn,纸质版报送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工程类项目须先报学校后勤管理处,按后勤零星维修及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由后勤管理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工程施工预算编制与审核。

仪器设备(含家具)类项目须先报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按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并附专家论证意见。如仪器设备(含家具)类单价超过40万元的,另须附上三家供货商的报价单。

2.项目执行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负责;

3.项目申报完成后,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将根据项目收集情况提交基金会理事会审议并进行现场答辩。批准后申请单位与基金会签订《资助协议》正式立项。

未尽事宜及报送材料,请联系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办公室任长报老师(3935869113760627281),大学城校区办公楼912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

项目申请表

 

               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办公室

             2021513


附件1.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资助项目申请表.docx

最后修改时间:2021-05-13
版权: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邮编:510006